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单位: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项目于2012年3月27日在温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站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刊登招标公告和征求意见公示,原定于2012
年4月11日开标。现招标文件与公告更改如下:
1、 取消原招标公告第二点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3点“其中金属探测门手
持式金属探测器须通过中国民航CAAC认证;”及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供应
商须知中第一点说明的2.23条“其中金属探测门和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须通过中
国民航CAAC认证”的相关要求。2、 原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的第二点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的3.12技术要求第11条“门板梯形设计专利,摆
放稳定,坚固不变形”更改为“门板摆放稳定,坚固不变形”。
3、 报名时间与标书发售时间改为:集中报名2012年4月19日9:30-11:30,
14:30-16:30。其他时间报名请至采购代理处报名(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改为:2012年5月9日9:30。
5、 开标时间改为:2012年5月9日9:30。
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988766644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8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项目于2012年3月27日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站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刊登招标公告和征求意见公示,原定于2012年4月11
日开标。现因本项目采购需求更变,所以本项目现在暂停招标,具体事项另行通
知。
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988766644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4月5日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公告
编号:F-XJ201203200001
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分散政府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
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安检设备一批,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就位、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等。具体内容详见本
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3、其中金属探测门和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须通过中国民航CAAC认证;
4、具有同类产品业绩,能在温州市提供长期的服务;
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投标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
查);
3、其中金属探测门和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须通过中国民航CAAC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同类产品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简介及最近的售后服务网点介绍;
6、报名单位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投标报名表(见附件表格,请自行下载,填写后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集中报名时间:2012年3月28日9:30-11:30,14:30-16:30
集中报名地点: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区(温州市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
馆一楼)
其他时间报名请至采购代理处报名(温州市新城 绣山路8号金庭花苑1幢5B室)
五、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时间、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2 年3月28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
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集中报名当天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区,其他时间请至招
标代理处。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4月11日9时30分(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77-88997908
地 址:温州市新城 绣山路8号金庭花苑1幢5B室
七、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号:120320600920105253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八、附件: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7日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征求意见公示
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3月27日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进行询价采购。
现将本项目采购要求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12年4月5日上午12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
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
0577-88926646,传真件必须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签字盖公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件: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