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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城市管道燃气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孙先平    发布时间: 2012-08-01 02:00

资格预审公告

第(2012-057)号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受开化县人民政府委托,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进行招标。中标人将通过先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草签特许权协议,后由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正式与开化县人民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形式被授予开化县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负责开化县城规划区内管道燃气的建设和经营。现邀请有意向的投资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和要求

1、特许经营权的地域范围:开化县城规划区(包括城关镇、华埠镇城区及工业园区)等燃气专项规划范围。

2、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城市居民用户、城市商业用户、城市工业用户、天然气汽车。

3、特许经营期限: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30年(含建设期)。

4、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0000万元。

5、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开化县成立并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项目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实施,该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000万元。

二、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国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截至2012年底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投标人应具有5年及以上燃气行业从业经历和良好的城市管道燃气经营业绩,国内在五个县级及以上城市内经营管道燃气或管道燃气用户规模累计不小于15万户,有投资、经营、管理城市管道燃气方面的成功经验,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且取得当地主管部门诚信经营方面的认可。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有足够的资金或融资能力。

5、投标人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6、投标人应具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天然气气源保障和切实可行的运营方案。

7、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情况。

三、报名须知

(一)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企业情况介绍(包括:概况、规模、主业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取得的荣誉或资质证书情况,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

 

5、证明投标人符合前述合格条件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如财务报表、相关人员资格证书以及业绩证明材料等)。

凭上述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原件核验后当场退还,复印件请按照A4纸规格装订成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公告时间:2012年8月1日~8月15日15时截止(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网上下载)

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8月5日15时截止。

3、资格预审时间:2012年8月15日15时整。

4、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化县江滨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三)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报名时递交的资料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预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全部入围。

招标人:开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570-6014704

邮政编码:324300

招标代理: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571-87631032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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